概述
刘完素《素问玄机原病式·序》:“《经》曰:亢则害,承乃制。谓己亢过极,则反似胜已之化也。”
“己”指五行中的某一本行,“胜己”则指胜己之行,即本行的所不胜行。《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
所以“己亢过极,反似胜己之化”就是指本行亢盛到极点,所不胜必然起而制约,从而表现出某些本行所不胜行的特征。这是五行维持相互间动态平衡的一种方式。
《素问·六微旨大论》曰:“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其所论为运气过亢则害物,相互承制则生物。刘完素则运用这一理论,来认识和说明病理现象的本质与标象的内在联系。
刘氏认为运气的相互承制,是维持自然界各种事物正常运动的必要条件。所以他说:“夫五行之理,甚而无以制之,则造化息矣”。如“春木旺而多风,风大则反凉,是反兼金化制其木也;大凉之下,天气反温,乃火化承于金也;夏火热极而体反出液,是反兼水化制其火也”。由于这种关系的存在,气候才不致太过或不及,万物才能生化不息。
就人体而言,五脏六腑的功能活动,亦有盛衰消长的变化,但其盛而不极,亢而有制,制则生化,生命不已。如心火过胜可以影响肺金,而作为肺金之子的肾水,又能制火的偏胜以资助肺金。如此互相依存,互相承制,才能维持脏腑间的协调统一,保持正常的生理功能。一旦这种关系遭到破坏,出现一气偏亢,而他气不能制约时,就将发生病变。如火气过胜而克制肺金,金不能生水,水不能制火,火多水少,就形成热病;反之,即形成寒病。正如刘完素所说:“是以水少火多,为阳实阴虚而病热也;水多火少,为阴实阳虚而病寒也”
由于五运之气的偏亢过度,往往出现“胜己之化”的假象,因此在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就会出现本质与现象不一致的情况。如湿气过甚而见筋脉强直之痉,即“湿极反兼风化制之”的现象;风气过甚而反燥,见筋脉劲急,即“风极反兼金化制之”的现象;热气过甚而见恶寒战栗,即“火极反兼水化制之”的现象;燥气过甚而见烦渴,即“燥极反兼火化制之”的现象;寒气过甚而见坚痞腹满,即“寒极反兼土化制之”的现象。凡此“兼化”,不同于相兼同病,均为假象,切不可以假为真。因此刘氏说:“木极似金,金极似火,火极似水,水极似土,土极似木。故《经》曰:‘亢则害,承乃制’。谓己亢过极,则反似胜己之化也。俗未之知,认似作是,以阳为阴,失其意也”。临证中只有透过假象认识本质,才能保证治疗准确。所以他说:“其为治者,但当泻其过甚之气以为病本,不可反误治其兼化也”。
刘完素对“亢害承制”的阐发,不仅对病理变化的论证和对病候疑似真假作了深刻的分析,而且给后世诊断及治疗疾病以很大的启发。
其他
1、孙广仁.《中医基础理论》: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2年
2、鲁兆麟、陈大舜.《中医各家学说》: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年
3、宋一伦、杨学智.《中国中医药学术语集成·基础理论与疾病分册》:中医古籍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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