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化义_药品化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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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化义

《药品化义》,由贾所学原撰于明末(约1644年之前),清代李延昰补订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后易名《辨药指南)。共13卷,卷首1卷为李延昰所补“本草论”、“君臣佐使论”、“药有真伪论”、“药论”4篇药物理论。卷一相当于总论,述“药母订例”、“辨药八法”、“药性所主”等内容。卷二至卷十三为药物各论,论药161种,按其药性主治分为气、血、肝、心、脾、肺、肾、痰、火、燥、风、湿、寒共13门。本书以药母八法(体、色、气、味、形、性、能、力)统领药性理论,辨别药性,有很大的创新,对清代本草有较大的影响。

名称

药品化义

成书年代

归属类别

中医典籍

作者简介

《药品化义》作者贾所学,浙江嘉兴人。贾氏于清康熙年间李延昰在嘉兴咨访时已是“问其里人,有不闻其姓名者”,至尤乘寻访时,更是“遍访渠同乡,亦罕有知者”。据康熙二十四年所编《嘉兴县志》卷七《人物志·艺术》载:贾所学,号九如。研究方书,深明理趣。有《脉学指归》、《药品化义》等刻,远近称之。关于贾氏生平所知亦仅限于此。

内容简介

《药品化义》卷首为李延昰所增4篇药论(或有将此合为一卷者),其一《本草论》,简述历代本草发展情况;其二《君臣佐使论》,综述历代有关君臣佐使之说;其三《药有真伪论》,多取陈嘉谟之说;其四《药论》,议药性与炮制、产地、品种之关系。正文卷1为《药母订例》,相当于总论,首出“药母”说。所谓“药母”,取法于“书有字母,诗有等韵,乐有音律”,即归纳中医药理之要素。“药母”有8法,即体、色、气、味、形、性、能、力。作者以8法将中药药理由法象(外在表象)到义理,统贯成一个完整体系,并以此“订为规范”,以防止“议药者皆悬断遥拟”之弊。此书“药母”说结构谨严,李延昰称其“区别发明,诚一世之指南”。余卷共论药162品,分气、血、肝、心、脾、肺、肾、痰、火、燥、风、湿、寒13类。各药议论层次清晰,阐功效主治之理,较少虚玄处。末以小字注出用药品种特征、简要炮制方法,以符实用。各类药之后又有一小结式用药比较,便于掌握各类药之特点。

流传版本

该书由贾氏原刊本、李延昰补订本和尤乘增订本等,以李延昰补订本最接近原书且流传最广。李氏补订本现有清康熙刻本、道光二十八年(1848)无味斋刻本、光绪三十年(1904)北京郁文书店铅印本和同年天津文华印字馆铅印本、光绪三十二年(1906)学校司排印局石印本、涤俗草堂抄本等。

校注整理

《药品化义》经李延昰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补订,李氏补订本成为最接近原书且流传最广的版本。

影响评价

李延昰评价其“区别发明,诚一世之指南。”其后清初另一位名医尤乘亦把该书“珍为异宝”,称其“远绍神农开物之业,近接蕲阳集成之统……,诚生人之要旨,济世之真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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