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西药名。为抗抑郁药。用于治疗抑郁障碍,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性状
(1)片剂5mg:为圆形、白色薄膜衣片;(2)10mg:椭圆形、白色薄膜衣片。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抑郁障碍,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规格
(1)5mg;(2)10mg。
用法用量
1、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2、用量:
(1)抑郁障碍: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2)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1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3)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开始治疗,最大剂量也应相应降低。
(4)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5)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CLCR<30mL/分钟)的患者慎用。
(6)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剂量增加。
(7)细胞色素P4502C(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mg。
(8)停药症状:应避免突然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
不良反应
1、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
2、长期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突然停药后,有些患者会出现停药症状。尽管停止治疗后可能出现停药症状,现有的临床前和临床证据都没有显示SSRI类药物可以导致依赖。
3、艾司西酞普兰停药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和恶心,大部分表现轻微,而且是自限性。为了避免出现停药症状,推荐1-2周以上逐渐停药。(详见说明书)
禁忌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
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
注意事项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治疗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临床需要,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征兆。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适用于各类SSRI类药物。
1、矛盾性焦虑: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可能会加重焦虑症状,这种矛盾性反应通常会在治疗开始后的2周内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可以减少药物的这种致焦虑效应。
2、癫痫发作 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或曾诊断为癫痫的患者在癫痫发作频率增加时,应停止使用本品。SSRI类药物应避免用于不稳定的癫痫发作患者,应该对已经得到控制的癫痫发作患者在治疗期间进行监测。
3、躁狂:SSRI类药物应慎用于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的患者。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SSRI类药物。
4、糖尿病:对于糖尿病患者,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对血糖的调节。使用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需要调整这些药物的剂量。
5、自杀:抑郁症本身固有症状可能出现自杀企图,并会一直持续,直至由于治疗而出现显著改善。由于在治疗的最初几周或其后数周内可能尚未改善,因此使用抗抑郁剂的患者在疾病改善前应进行密切监测。特别是治疗初期,以防症状恶化或发生自杀(自杀观念和行为)。当治疗抑郁伴发的其他精神障碍时,也应进行此类预防。
6、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的)的报告,通常在停止药物治疗后症状缓解。有这类危险的患者如老年人、肝硬化患者或合并已知可以引起低钠血症的药物时,应注意。
7、出血:有使用SSRI类药物发生皮下出血的报告,如瘀斑和紫癜。建议在下列人群中使用SSRI类药物应谨慎,包括:合并使用口服抗凝剂的患者、或者合并使用已知对血小板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和吩噻嗪类药物、大部分三环类抗抑郁药物、乙酰水杨酸和非甾体抗炎药物、噻氯匹定和双嘧达莫)和已知有出血倾向的患者。
8、电抽搐治疗(ECT):目前关于合用SSRI类药物和电抽搐治疗只有有限的临床经验,因此,建议慎重。
9、可逆性、选择性MAO-A抑制剂:一般不推荐本品与MAO-A抑制剂合用,因为可能存在5-羟色胺综合征的危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10、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MAO抑制剂的合并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项。
11、5-羟色胺综合征:建议本品与5-羟色胺能药物(如舒马曲坦或其它曲坦类药物、曲马多和色氨酸)合用时应谨慎。有罕见病例报告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5-羟色胺能药物治疗时出现了5-羟色胺综合征。合并后如果出现了下述症状,如激越、震颤、肌阵挛和高热等,提示可能发生了5-羟色胺综合征。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应立即停用SSRI和5-羟色胺能药物,并给予对症治疗。
12、圣约翰草: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含有圣约翰草(金丝桃素)的中草药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
13、停药症状:停药症状在中断治疗时是很常见的,特别是在突然停药时(参见不良反应)。在观察到的临床试验不良事件中,约有25%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及15%使用安慰剂的患者出现停药症状。停药症状的风险可能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治疗持续的时间和剂量、剂量减少的速率。最常报道的停药反应有头晕,感觉障碍(包括感觉异常和电抽搐感觉),睡眠障碍(包括失眠和紧张的),激越和焦虑,恶心和/或呕吐,震颤,意识模糊,出汗,头痛,腹泻,心悸,情绪不稳,易怒,和视觉障碍。通常这些症状为轻度到中度,但是,一些患者程度可能为重度。这些症状通常发生在中断治疗初始的几天内,很少有报道这些症状发生在由于疏忽漏服药物的患者中。
一般来说,这些症状是自限性的,通常在2周内消除,虽然在一些个体中可能时间会延长(2-3个月或更长)。因此建议在停药时要根据患者的需求,经历一个几周或几个月的逐渐减量的过程。
14、对驾车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研究显示本品不影响智力水平和精神运动性操作,但任何精神活性药物都可能影响判断和技能。患者应注意可能影响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潜在危险性。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1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有限。
①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观察到其致畸作用,但未发现致畸发生率增加。本品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有限。本品不应用于孕妇,如有临床需要,只有在慎重考虑其风险/利益后方可使用。
②如有孕妇使用本品,应持续监测胎儿直到妊娠晚期,特别是在妊娠末3个月。在怀孕期间应避免突然停药。孕妇一直使用SSRI类药物直到新生儿出生,报告的新生儿会出现以下效应:呼吸窘迫,紫绀,呼吸暂停,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呕吐,低血糖,易激惹,震颤,张力亢进,肌肉张力增加,神经过敏,昏睡,持续哭闹,嗜睡,吮吸或入睡困难。可能是5-羟色胺能作用或停药综合征。孕妇使用SSRI类药物时不应突然停药。大多数情况并发症会在分娩后立即或很快(<24小时)出现。
③流行病学数据表明在孕妇中使用SSRI类药物,特别是妊娠晚期,可能增加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的风险(PPHN)。在1000个使用SSRI的孕妇中观察到约5例。在一群人群中,每1000个孕妇中有1至2例发生PPHN。
(2)哺乳期妇女: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16、儿童用药: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
17、老年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
1、禁忌合用非选择性M、MAOIs。
有接受SSRI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合并使用非选择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和近期停服SSRI类药物治疗而开始MAOI治疗的患者发生了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有些患者出现了5-羟色胺综合征。
本品禁忌与非选择性MAOIs合用。可以在停止不可逆性MAOI治疗至少14天后和可逆性MAOI(如:吗氯贝胺)至少1天后,开始本品治疗。停止本品治疗后至少间隔7天,可以开始非选择性的,MAOI治疗。
2、不建议的合并治疗:可逆性、选择性MAO-A抑制剂(吗氯贝胺)。
由于5-羟色胺综合征的危险,不推荐本品与MAO-A抑制剂合用。如确实需要合并治疗,应以最小推荐起始剂量开始,且要加强临床监测。
可以在停止可逆性MAOI治疗至少1天后,开始本品治疗。
3、需要谨慎注意的合并治疗:
(1)司来吉兰:与司来吉兰(一种不可逆的MAO-B抑制剂)合并使用需谨慎,因为可能出现5-羟色胺综合征的危险。司来吉兰剂量在100mg以下与艾司西酞普兰合用安全。
(2)5-羟色胺药物:与5-羟色胺药物合用(如曲马多、舒马曲坦和其他曲坦类药物)可能会导致5-羟色胺综合征。
(3)降低癫痫发作阈值的药物:SSRI类药物可以降低癫痫发作阈值,建议与能降低癫痫发作阈值的其他药物合用时应谨慎。
(4)锂盐,色氨酸:有合用SSRI类药物和锂盐或色氨酸产生协同效应的报告,因此应谨慎合用SSRI类药物和这些药物。
(5)圣约翰草:合用SSRI类药物和含有圣约翰草(金丝桃素)的中草药,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
(6)出血:本品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可能会改变此类药物的抗凝效应。接受口服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特别注意在开始或停止本品治疗时监测抗凝效应。
(7)酒精:本品与酒精之间没有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方面的相互作用。但与其他精神类药物一样,不建议与酒精合用。
药理作用
1、艾司西酞普兰是二环氢化酞类衍生物西酞普兰的单-S-对映体;艾司西酞普兰抗抑郁病作用的机制可能与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神经元对5-HT的再摄取,从而增强中枢5-羟色胺能神经的功能有关。体外试验及动物试验显示,艾司西酞普兰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HT再摄取抑制剂(SSRI),对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再摄取影响较小。在5-HT再摄取抑制方面,艾司西酞普兰的活性比R-对映体至少强100倍。大鼠抑郁模型长期(达5周)给予艾司西酞普兰未见耐药性。
2、艾司西酞普兰对5-HT1-7受体、α受体、β受体、D1-5受体、H1-3受体、M1-5受体,苯二氮受体无亲和力,或仅具有较低的亲和力。艾司西酞普兰对Na+、K+、Cl-、Ca2+通道无亲和力,或仅具有较低的亲和力。
毒理作用
1、遗传毒性:西酞普兰Ames试验中,在无代谢活化剂存在时,5个试验菌株中有2个菌株(TA98和TA1537)结果为阳性。西酞普兰CHL染色体畸变试验中,无论有或无代谢活化剂存在,结果均为阳性。西酞普兰小鼠淋巴瘤细胞正向基因突变试验(HPRT)、大鼠肝脏细胞程序外DNA合成试验(UDS)、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2、生殖毒性:
(1)生育力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西酞普兰32、48、72mg/kg/天,可见各剂量组交配率降低,剂量≥32mg/kg/天时生育力降低,剂量为48mg/kg/天时妊娠时间延长。大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艾司西酞普兰56、112、150mg/kg/天,中、高剂量(根据mg/m2推算,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20mg/天≥56倍)时,可见胎仔体重降低和骨化延迟。各剂量组均可见母体毒性(临床情况异常、体重增量减少、摄食量降低),未见致畸作用。发育的无影响剂量为56mg/kg/天,相当于MRHD约28倍。妊娠大鼠围产期给予艾司西酞普兰6、12、24、48mg/kg/天,最高剂量组(相当于MRHD约24倍)子代死亡率轻微增加及生长轻微迟滞,并可见轻微母体毒性(临床情况异常、体重增量减少、摄食量降低)。24mg/kg/天剂量组可见子代死亡率轻微增加。无影响剂量为12mg/kg/天,相当于MRHD约6倍。
(2)在动物生殖毒性试验中,西酞普兰可见对胚胎/胎仔发育和出生后发育的不良影响,包括在高于人体治疗剂量时出现的致畸性。大鼠胚胎/胎仔毒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西酞普兰32、56、112mg/kg/天,高剂量时可见胚胎/胎仔生长抑制、胎仔存活率降低,胎仔异常率增加(包括心血管和骨骼缺陷)及母体毒性(临床异常正常、体重增量减少),发育的无影响剂量为56mg/kg/天。家兔经口给予西酞普兰剂量高达16mg/kg/天未见异常。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西酞普兰4.8、12.8、32mg/kg/天,高剂量组可见出生后4天内幼鼠死亡率增加,幼鼠生长停滞。无影响剂量为12.8mg/kg/天。
3、致癌性:NMRI/BOM小鼠和COBSWI大鼠经口给予西酞普兰,分别连续18和24个月。小鼠在剂量高达240mg/kg/天时未见致癌性。大鼠在剂量为8或24mg/kg/天时,可见小肠肿瘤的发生率增加。此现象与人的相关性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1、吸收:口服吸收完全,不受食物的影响(口服多次给药后平均4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与西酞普兰一样,本品的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80%。
2、分布:口服给药后的表观分布容积(Vd,β/F)约为12-26L/Kg。本品及其代谢产物的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80%。
3、代谢:本品在肝脏内主要经去甲基化和去二甲基化代谢。2种代谢产物都有药理活性。另外,N基团可被氧化生成N氧化代谢产物。原形药物及代谢产物可以部分经葡萄糖醛酸化排泄。多次给药后,去甲基化和去二甲基化的代谢产物平均血浆浓度分别是原形药物浓度的28-31%和[5%。本品的去甲基化主要由细胞色素P450(CYP)2C19酶代谢,CYP3A4和CYP2D6也可能起到部分作用。
4、消除:
(1)多次给药后消除半衰期约为30小时,口服药物的血浆清除率(CIoral)约为0.6L/分钟,药物的主要代谢产物半衰期更长,本品及其代谢产物主要经肝脏(代谢)和肾脏消除,主要以代谢产物形式从尿液中排泄。
(2)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大约在1周后达稳态血浆浓度,每日剂量10mg的平均稳态血浆浓度为50nmol/L(范围:20-125nmol/L)。
5、老年患者(]65岁):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的药物消除更为缓慢。与年轻的健康受试者相比,老年人的AUC高出50%。
6、肝功能降低者:在轻度和中度肝损伤(Child-Pugh标准A和B)的患者中,西酞普兰的半衰期约为肝功能正常患者的2倍,暴露量高出60%。
7、在肾功能降低患者中观察到西酞普兰的半衰期延长,血浆药物浓度轻度升高(CLcr10-53mL/分钟)。尚未对代谢产物的血浆浓度进行过研究,但其浓度可能会升高。
8、多态性:已发现经CYP2C19代谢的慢代谢者,本品的血浆浓度是快代谢者的2倍,而经CYP2D6代谢的慢代谢者药物血浆浓度没有明显变化。
贮藏方法
30℃以下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3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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