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纂要_本草纂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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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纂要

《本草纂要》,又名《本草纂要至宝》,9卷,明代方谷撰于16世纪下半叶。书前有《明经法制论》、《用药权宜论》两文,书末附《药性赋》一文。正文9卷,载药178种。各药简述药性功效,间附药论及单方。

名称

本草纂要

异名

《本草纂要至宝》

成书年代

归属类别

中医典籍

成书背景

《本草纂要》乃方谷整理传承其父亲和祖父从医经验,加以个人临证用药心得手书而成。

作者简介

方谷,明代医家,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曾任钱塘医官。其医术精湛,常与弟子讲解医理,多以《内经》及金元诸家为学术之本,其学术思想由其子方隅整理成《医林绳墨》八卷(1584年)。《脉经直指》将医理与方药一一配合,使补泻升降得宜,寒热温凉有准,后学“言谈有论,治病有法,切脉有验”。另撰有《本草纂要》,首论明经法制,用药权宜,次叙174味常用药品,末附药性赋,为临证实用药物纲目。

内容简介

1.讲究辨证用药 

方氏用药,十分讲究辨证论治。如论述黄连“予尝有秘用之法,治气之症,剂用二陈少加黄连;治寒之症,剂用温中亦加炒连;治火之症,剂用黄连加以芩佐;治郁之症,剂用炒栀尤兼姜、连,乃千古不易之良法也”。又如天花粉“能治渴,盖苦寒之性,从补药而治虚渴,从凉药而治火渴,从气药而治郁渴,从血药而治烦渴,乃治渴之神剂也,但用治有不同耳”。

方氏在论述功效主治类似的药物时亦进行细致的比较,明确各药主要用途。如“南星治痰可治有余,胆星治痰可治不足,如元本气盛之人而遇风痰气盛之症,非南星不能散也;如元虚气弱之人而遇惊虚痰嗽之症,非胆星莫能疗也”。又如“中脘痛者,非生姜不能治;脐腹痛者,非干姜不能除;小腹、少腹痛者,非吴茱萸不能疗”。

2.重视药物配伍 

方氏列举了大量确有疗效的配伍药对,如人参“吾尝用法,参、芪并用,以之而固实元气;参、术并用,以之而和中健脾;参、苓并用,以之而安魂定魄;参、麦并用,以之而止渴生津,皆有明验”。论述红花“得酒则能和血而养血,得归、芍则能和血而生血,得苏木则能和血而破血,得棱、术则能破血而行血,得地榆则能敛血而生血,得姜、桂则能行血而散血”。又如论酸枣仁“与归、参用可以敛心;与归、芍用可以敛肝;与归、术用可以敛脾;与归、麦用可以敛肺;与归、柏用可以敛肾;与归、苓用可以敛肠胃、膀胱;与归、芪用可以敛气而灌溉荣卫;与归、芎用可以敛血而荣养真阴”。

3.详查用药宜忌 

方氏亦注重用药宜忌,易为后学之人掌握。如柴胡“伤寒初起不可用,因苦寒之性,恐引邪入少阳也;咳嗽气急,痰喘呕逆不可用,因条达之性,恐升提其气反助上行也”。又如陈橘皮“吾见亡液之症不可用,因其辛以散之也;自汗之症不可用,因其辛不能敛也;元虚之人不可用,因其辛不能守也;吐血之症不可用,因其错经妄行也”。

同时,方氏在论述个别药物时亦告诫后学不可畏首畏尾,贻误用药良机。如人参一药“后之学者,不可以其峻补之剂,遂弃之不用;亦不可以其气得补而愈盛,遂舍之而不为也”。又如大黄一药“治者以此剂不可畏之而不用,亦不可视之而轻用,大抵功效之速,杀人亦速”。

4.注意药物炮制 

是书卷首有“用药权宜论”一篇药论,阐明药物的性味、毒性、炮制法则等。方氏举例曰:“且如半夏有毒,宜姜制之;杏仁有毒,宜去皮尖;厚朴有毒,去粗皮而姜炒;桔梗有毒,去芦梗与梢头;芍药有毒,宜火煨而酒炒;官桂有毒,去粗皮而用心。”

在论述具体的药物时,方氏亦据临证经验,结合药物炮制方法阐述其功效。如破故纸“吾尝以盐酒炒令香熟,研细用,使咸入肾经,酒行阳道,香则通气,熟则温补,治无不验者也”;延胡索“彼欲其行血,则当以酒制;欲其止血,则当以醋炒;欲其破血,则当以生用;欲其调血,则当以炒用”;何首乌“凡用拌黑小豆酒蒸,曝干,以竹刀去粗皮,用忌见铁”。

全书使用大量对文和排比,行文简练精要,条分缕析,好学易懂,朗朗上口。该书继承了南宋注重节要与实用,金元注重药性理论的学风,又每于药后用“吾尝用法”提领阐释方氏家传用药经验及个人心得,“使后之医者近而易至,简而易闻,为初学之阶梯也。”

流传版本

现存明万历十五年(1587)杨鹤泉抄本,《中国本草全书》收录有明隆庆六年(1572)刻本的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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