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血塞通
注射用血塞通,中成药名。由三七总皂苷组成。具有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的功效。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属瘀血阻滞证者。
通用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三七总皂苷。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味苦、微甘;有引湿性。
主要功效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
适应病症
本品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属瘀血阻滞证者。
临床应用及指南
李楠楠,孟繁兴等通过注射用血塞通治疗脑梗死恢复期瘀血阻滞证的随机对照研究,得出结论注射用血塞通用于脑梗死恢复期疗效好,安全性较高。(世界中医药,2019,14(02):395-398)
规格
200mg/支;400mg/支。
用法用量
临用前加专用溶剂使其溶解。
1、静脉滴注:一日1次,一次200-400mg,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
2、静脉注射:一日1次,一次200mg,以25-50%葡萄糖注射液40-60ml稀释后缓慢注射;糖尿病患者可用0.9%生理盐水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十五天为一疗程,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不良反应
1、全身性损害:发热、寒战、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2、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哮喘、喉水肿等。
3、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剥脱性皮炎等。
4、心率及心律紊乱:心悸、心动过速等。
5、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震颤等。
6、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等。
7、心血管系统损害:紫绀、潮红、血压下降、血压升高等。
8、其他损害:血尿、肝功能异常等。
禁忌
禁用于脑溢血急性期;禁用于既往对人参、三七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吸氧、静脉给予激素,采用包括气管内插管在内的畅通气道等治疗措施。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范围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
4、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用药30分钟内,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6、有出血倾向者慎用;孕妇、月经期妇女慎用;过敏体质者、肝肾功能异常者、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加强监测。
7、用药期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8、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用药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药师。
贮藏方法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986(ZD-0986)-2002-2011Z。
附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警示语:禁用于脑溢血急性期;禁用于既往对人参、三七过敏的患者;用药期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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